身份证到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2024-11-03 17: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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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2017年04月27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2018年3月19日,山西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面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扩展资料:

身份证的种类:

主要种类

临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网络

网络身份证(VIEID)是互联网络信息世界中标识用户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网络通讯中识别通讯各方的身份及表明身份或某种资格。其与现实中的身份证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电子签名法》等。

一代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明确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回答2:

身份证到期重新办理,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只要用旧身份证就行了,如果在异地办理,必须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以及居住证或暂住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回答3:

是的
不可以异地补办,户籍政策正在改革,公安部部署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全国实施。
目前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申领人向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填);
(三)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或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居民身份证标准彩色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现场采集)。
(四)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偏远山区出行不便的群众,需要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向户籍派出所提出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预约商定时间,由民警携带移动人像、指纹采集等设备上门办理。

回答4:

不一定非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
  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现在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以后要到2017年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回答5:

不用,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省、市、县均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