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类型的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考研加分的政策优惠呢?

2024-11-30 14: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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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考研常识:加分及照顾政策

回答2: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以上内容根据当前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回答3:

以下少数民族考研加分的政策优惠,具体如下:
1)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 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