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在2018年7月1日起,东莞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折算日工资为79.08元,折算小时工资为9.89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但是,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社局——东莞市实施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解读
2018年7月起,广东省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
折算日工资为79.08元,折算小时工资为9.89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7月此前,东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然为1510元。
2018年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的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但是,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工资标准最低不能低于的规定:
1、工作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4.84元/小时;
2、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9.78元/小时;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9.67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会对哪些权益产生影响的规定: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医疗期内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情况下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等,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参考资料:
东莞社保网-2018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实施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7月起,广东省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
折算日工资为79.08元,折算小时工资为9.89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7月此前,东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然为1510元。
2018年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的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但是,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工资标准最低不能低于的规定:
1、工作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4.84元/小时;
2、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9.78元/小时;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9.67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会对哪些权益产生影响的规定: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医疗期内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情况下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等,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参考资料:
东莞社保网-2018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实施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8年7月1日起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