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部门指的是什么
1、执法部门指的是行政执法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是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二、执法部门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执法部门的工作内容有以下:
1、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燃气、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
3、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全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古树名木、道路照明、公共景观照明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市区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管理项目的监管;
5、参与市区道路、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燃气、户外广告及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监督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