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派出所报警后协调和解了,我可以再要求派出所立案处理吗?

2024-11-11 0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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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嫌疑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派出所可以主持调解,被害人构成重伤的,不能调解。

  参考依据: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第三十六条 调解原则上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调解。

回答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所说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派出所立案处理,但是有可能双方 都拘留 啊。

回答3:

原则上不可以了。除非有其他大的变故。

回答4:

不可以,除非一方伤情严重或损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