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民航局的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带上飞机。
如果已知锂电池、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
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锂电池、充电宝上。
如果锂电池、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通常小米充电宝的充电电压为3.7V,具体电压与标注为准。
10400mAh ÷ 1000 = 10.4Ah
3.7 × 10.4 Ah=98.48Wh
所以这个充电宝是可以带上飞机的。
扩展资料
飞机携带行李规定
乘坐国内航班时: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5公斤,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航空公司将要求行李进行托运。
乘坐国际航班时: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民航局-安检规定
小米10400mAh的充电宝现在能带上飞机
2014年8月8日,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今后在乘坐飞机时,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 一律禁止携带;充电宝禁止托运。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且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至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5伏的条件下,额定能量值为100Wh,正好达到不用民航公司批准就可携带的容量上限。
如果充电宝上标记有电压(V)和容量安培小时(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V×Ah。
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Ah)时,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充电宝只要额定能量值符合要求,就可以办理手续,跟电池容量是几万毫安都没关系。
可以的,民航规定2万毫安以下的都可以的
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此外,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这些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