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的消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消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在消费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2日(外币消费须在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致电建设银行申请将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建设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规则:
1、申请金额:持卡人单笔刷卡消费满人民币1000元或等值外币。
2、申请时间:在消费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2日(外币消费须在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
3、申请方法:致电400-820-0008(非400服务区请拨打021-38690008,境外请拨打86-21-38690008
)转人工服务。
建行信用卡分期还款,手续费率的多少和分期数有关:3期0.7%;6期0.7%;12期0.6%;18期0.6%;24期0.6%;
手续费=分期本金*每期分期手续费率。
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申请要求:
1、账单分期申请时间
从交易日起至到还款日止,可以自由选择对人民币或美元账户下的交易进行分期。
对于未出账单的交易:可在交易发生当日至该交易对应账单的账单日19:30之间申请分期。
对于已出账单:可在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申请分期(账户设置了自动还款的客户,申请截止时间为到期还款日当天17:00)。
2、账单分期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持有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用卡记录良好且当前还款无延滞。仅持有商务卡、公务卡、采购卡、ANA担保卡或附属卡的客户暂无法申请账单分期。
3、账单分期申请金额
办理人民币账单分期,每次最低申请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办理美元账单分期,每次最低申请金额不低于100美元。成功办理人民币或美元账单分期后,每期本金和每期手续费均计入人民币账户,即美元账单分期金额按照申请时指定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消费分期在账单日前两日前申请,可选择3期、6期、12期、18期、24期(每月为一期),相对应的手续费分别为0.7%、0.6%、0.6%、0.6%、0.6%。(每月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手续费率)。
账单分期在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申请,申请金额最低为5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已出账单中人民币消费总金额(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建行规定的其它交易)的90%。期数可选择3、6、12、18、24期,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75%、0.70%、0.60%、0.60%、0.62% (注:每月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消费分期要求单笔交易金额大于1000元,小于等于分期可用额度,你的信用额度是6000元,就表示最大可分期额度为6000元,而你购买的商品金额是6088元,因此无法办理消费分期。但可以申请账单分期。
9/25消费,10/15结账,你可以在10/16-11/4期间申请账单分期。6088-100=5988,如果账单结出的应还款金额是5988元,则其中的599元需要在本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即11/4日)前还上,另外的5389元可以申请账单分期。如果分12期还,每期的应还款金额是5389÷12+5389×0.6%=449.08+32.33=481.41元。连续12个月会有这笔金额入账,首期分期金额会在11/15入账,还款日是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