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小于4m。
1.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是指发生火灾时消防车通过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不得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以防发生火灾时堵塞。消防车道设计要求如下:车道的净宽和净高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的转弯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建筑外墙一侧的消防车道边缘距建筑外墙不应小于5m。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应大于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9条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 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