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而不必在事态紧急时四处寻觅律师;
二、律师与企业长时间接触,有利于律师充分、全面了解企业的状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可靠性;
三、律师与企业的长期合作,能够使双方相互了解,在工作中实现相互配合,更有利于高效处理问题;
四、长期、稳定、密切的法律服务能够激发律师的责任心,视企业为自己的一个生存后盾,愿意全力以赴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五、企业的客户若知晓企业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客观上能增强企业的声誉、信誉,同时使客户在履约时会有所顾虑,不会轻易违约或者触犯法律。
六、律师有诉讼经验,能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的诉讼风险,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帮助公司和公司决策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尽量消除公司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漏洞,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从根本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公司能做到预测风险、防患于未然,以减少或避免争议纠纷的发生,最终达到少打官司或不打官司的目的。
所以在当今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的现代,企业管理者为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是极有必要的。 震徽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规避和化解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减少公司违规或诉讼带来的成本,最终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经营。
作者 | 蒋进
单位 | 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
“你身边应该有一个律师”,或“企业应该需要一个法律顾问”。
每个人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几乎都看到过类似的文章。
说实话,刚看到这样的文章标题时,心里因为感受到“被教育或被灌输”而有一点逆反,不想点击看。
凭什么叫“应该”,为何一定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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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就会说,我们企业没有法律顾问也很好啊,一定要请吗,每年都要花律师费用啊。
这个世界本就没有对与错,只有得与失。
更何况,任何市场都是因为有消费者需求,才会有产品与服务。法律服务市场也是一样。
有企业的法律需求,才会有法律服务。
因此,一切皆源于“需求”。
上次文章【我们企业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没有对不对,只有合不合适】系统地指引企业如何找适合自身的律师。
这次,我们就从理论上系统地梳理下企业对法律顾问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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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需求理论,我们都会想起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
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企业是由人决定的经济组织,我们不妨就以马斯洛需求理论为基础一起探讨下其法律需求:
1、生理需求
这是最基本的需求,能够解决我们最基本的生理需求,让我们存活下去。
那么,对于企业而言,其在“生理”上对法律的需求是什么呢?那就是一件法律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企业存活或重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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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税收导致企业的高额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重大交易损失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全体员工集体罢工、重大诉讼案件等等。
这类需求,会导致企业毫不犹豫地聘请律师予以支持,律师费用更是容易洽淡,交易的成功性非常高。
2、安全需求
所谓安全需求,是指消费者关注产品或服务对自身的身体影响。
那么,对于企业而言,其在自身的“身体”安全上对法律的需求是什么呢?那当然是不要有风险啦。
企业肯定不希望经营过程中这也有风险,那也有风险;一时出现用工方面风险,一时又出现交易上的风险,突然又出现财税上的风险等等。
因此,这就滋生了常年法律顾问业务,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合规与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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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当然也会有一些交易或争议处理等法律事件中也会寻找安全感,例如投资并购、重大商业交易、用工风险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一般争议案件等等。
在这个法律需求面前,企业往往是在成本与需求中寻找平衡点,而作出最后的决定;可见,是否需求聘请法律顾问,没有对与错,只有得与失。
3、社交需求与尊重需求
所谓社交需求,是指消费者关注产品或服务是否有助提高自己的社会认可与产品服务背后的价值
对于企业而言,就是指法律服务是否有助于融入社会规则,以及法律服务背后的价值。
例如:IPO成为公众公司而需要的法律服务;例如企业主动进行规范化经营管理等法律需求;再例如:借助法律服务安排实现更多经济利益的商业交易安排等。
这些法律服务,都可以让企业在社会中直接或间接增值,往往更加容易与律师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