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房改售房权属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房〔1995〕472号),以成本价或优惠价购得的房屋,必须居住满一定的年限才能上市交易(见472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69号令)财政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13号);还有就是当地的实施办法,具体咨询一下本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已购公房上市后就应当是商品房了。
建设部《关于房改售房权属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房〔1995〕472号),以成本价或优惠价购得的房屋,必须居住满一定的年限才能上市交易(见472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
地方跟地方得办法不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