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非本公司职工出差不予以报销的.如果一定要报销,只能从招待费用上入手.现行公计政策下有三种入账方法:一个记"管理费用——招待费用”(管理类型公司或部门)二是:记“销售费用——招待费”(销售类型公司或部门)三是:记“制造费用——招待费”(生产类公司或部门)视你们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照样记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税务部门不会管这些事的,只要你有发票就行了
可以记销售费用-招待费
可以计到业务招待费中吧
肯定不行 不过可以写个说明什么的,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