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可以退,个人缴纳全额退+个人账户利息;企业缴纳的只退个人部分+个人利息。领这个钱和民法的继承是一致的,首先是配偶,其次子女、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等等。
如果是在上海,那么个人交的养老金帐户部分是可以提取的,带好死亡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帐户终止。医保个人帐户的话,也是这样的,自己交的那部分,如果没有用完,那么也是提取的,带好死亡证明和社保卡和代办人身份证,在养老帐户终止45天后至医保中心办理
好像是可以领取个人帐户的部分吧!就是你自己交的钱,单位给你交的那部分是不能动的,谁都不能拿这个钱,这个钱划入国家统筹基金了,没了.... 一般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比如说子女、配偶等
要是商业保险就没有这个限制了,该退多少就退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