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先动手,打了起来,导致对方鉴定为轻微伤,我该接受什么处罚?

2024-11-04 06: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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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不用担心,轻微伤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对方不接受你赔偿,报案、起诉这些都不用担心,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要被他吓到;

  2、《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参见刑第13条,刑诉第15条)
  3、第三十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4、看来你担心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轻微伤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存在什么量刑标准。【慈溪律师】http://www.lawtime.cn/ci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