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存(Stocktaking),指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等单位对其实物、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进行查对,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查明帐实是否相符的一种会计管理手段。又称财产清查。
永续盘存制是确定存货数量的方法之一。
企业确定存货的实物数量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实地盘存制,一种是永续盘存制.
一、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企业平时只在账簿中登记存货的增加数,不记减少数,期末根据清点所得的实存数,计算本期存货的减少数。
二、永续盘点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点制”,是指企业设置各种有数量有金额的存货明细账,根据有关出入库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材料、产品、商品等的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采用永续盘存制,可以随时掌握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有利于存货的各项管理。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点制”,是指企业设置各种有数量有金额的存货明细账,根据有关出入库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材料、产品、商品等的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采用永续盘存制,可以随时掌握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有利于存货的各项管理。
为了核对存货账面记录,永续盘存制亦要求进行存货的实物盘点。盘点可定期不定期进行,通常在生产经营活动的间隙盘点。会计年度终了,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并编制盘点表,保证账物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在我国实际中,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前后期应保持一致。 采用这种盘存制度,要按资产项目设置明细账,对各类资产收发、结存数量予以记录。
这种方法利用的公式是: 期末结存数=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