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被扣满12分后,就会被扣留驾照,并由扣其驾照的交警部门出具一张《入学通知书》。拿着这张《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参加学习。
任职要求:
1、c级以上驾照,连续驾龄2年以上,安全行使5万公里以上;
2、品行端正、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思想活跃、勤奋敬业、能吃苦,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岗位职责:
1、负责调度安排公司的日常用车,以及其它出车任务,满足公司的用车需求;
2、参与客户、上级领导接待(包括会议、餐饮、住宿安排、接待方案的拟定和跟进等)、迎送、陪同,省内旅游景点参观及讲解,搜集并熟悉本地各色餐饮、酒店、休闲娱乐等相关信息;
3、熟悉车辆的保险、验车、保养、维修等工作;
4、做好车辆年检和日常维护,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按时出车,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安全;
5、控制车辆的维修、使用等费用,确保关键数据(如行驶里程、油耗记录等)清晰,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
6、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的管理,并能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在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包括12分)24分以下的,需要学习科目一,并且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包括24分),除了考科目一还要考科目三。科目二不用学习和考试。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 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 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样。《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考试的内容是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查询方式。对需要参加考试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提前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十九条:记分分值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经考试合格的,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再次记满12分的,除须重新参加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考试外,还须增考场地驾驶。
驾驶证考试合格标准:
1、 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90分)。
2、场地驾驶(科目二)——场内,实车。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S弯、直角拐弯、坡道定点起步与停车,这五项必考且依次进行。100分为满分,8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80分)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9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90分)。
3、道路驾驶(科目三)——公路或模拟场地,实车。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90分)。
4、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科目四)——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含90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驾驶证
你好!朋友,除非驾照被注销,或者是吊销了以后,那么需要重新考试,从科目一、二、三考起!
否知,只是扣分,不会让你重新,从头考起!
根据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满12分,需要重新考科目一、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被扣满12分,或者累计记分超过24分以上的,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一年两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