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证人 被害人是否需要制作笔录~?

2025-03-22 01:54: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讯问证人、受害人要制作笔录,讯问笔录要交证人、受害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受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回答2:

必须要制作笔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 【章名】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一百八十八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 或者住所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 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应当向证人、被害人出示公安机 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 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 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 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一百九十条 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 到场。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也适用于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回答3:

当然要做,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凡与案件有关的人员都可以制作询问笔录,只是要看谁的笔录的证据效力大而已。

回答4:

询问笔录这是必须的,不然公安机关拿什么来证明受害人的受害过程和受伤程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