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起的是行政诉讼,不需要通知受伤职工。 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即人社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后,只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受伤职工可以随时与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保持联系,获取需要的相关信息。
合理跟对方沟通.让对方指定工伤鉴定机构从新鉴定.
你本人不去他们怎么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