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照需要的手续,一般如下:1、电动车的车主本人或者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并且要按要求填写信息;2、需要查验民警对电动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查验合格的,需要让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的拓号条上,盖章签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需要的手续: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查验民警对电动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
法律分析
电动车上牌流程:1、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2、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3、准备好已盖章的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等证件。4、录入登记人员录入登记信息,准备打印受理凭证,手续办理完毕后就可以领取电动车牌照。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到各登记服务网点、代办点现场办理,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