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已经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如荷兰、丹麦、比利时等国家,以及美国的夏威夷州、马萨诸塞州、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州、罗得岛、华盛顿州等地区。但是,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仍存在着巨大争议,合法化的也仅仅是少数。在发展中国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同性婚姻合法化”都是很难实现的。
允许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
1、荷兰在2000年12月通过开创性法律,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并领养小孩。
2.法国,有国民公约(cicil,solidarity pact),同性伴侣享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汗~~偶真不知道法国允许共性婚姻)
3.葡萄牙,同法国一样
4.比利时,世界上第二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2003年(也不早啊!)但是该国不允许同性恋领养小孩
5.丹麦,注册了的同性伴侣享有婚姻的全部权利,丹麦最强!
6.瑞典,也是注册了的同性伴侣项有异性伴侣的权利,允许领养孩子
7.德国,注册同性伴侣享有财产继承权.注意,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啊!不人道!在国外没有这两个权力,生活会很难的,好可怜!
8、加拿大(基本上水到渠成,虽然反对声也不小)
9、西班牙(总统有感人讲话)
10、英国(12月),我也很难相信,女王她老人家,竟然也开始接见一些同性恋活动家。
11、挪威
12、芬兰
13、瑞士
14、克罗地亚
15、美国的部分州也立法保护同性恋者(如上文提及)。
在爱的世界里,没有性别之分呢
我只知到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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