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核电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阳江核电资产的“业主公司”,而中广核核电运营公司阳江分公司是承包运营阳江核电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实在看不出一个业主公司与其中一个承包商公司合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也未听说类似的消息。
不知楼主从哪个渠道收到这样的信息,能否透露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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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江运营分公司应该是“大亚湾核电运营公司阳江分公司”,不是“中广核核电运营公司阳江分公司”。
昨天了解到的信息:
“大亚湾核电运营公司阳江分公司”早已与“阳江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公司)合并。
抱歉!我孤陋寡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