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递交辞职报告的30天后,才能够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递交辞职报告后就自作主张,不去上班,是不正确的。
【4】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应该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由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有经济补偿,也要在办理交接工作时,支付给劳动者。
【5】这些事情都需要劳动者积极督处和参与。
【6】因此,劳动者交辞职报告后,私自不去上班,是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