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你朋友主要不是泄漏商业秘密,而是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利用专长跟原公司抢生意,所以才导致原公司大怒。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朋友败诉了,需要按照原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向原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你的表述,你朋友要承担的仅仅是民事责任,还没有上升到刑法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高度。具体情况还要再结合详细的事实经过损害结果方法手段等证据才能作出判断。
涉嫌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禁业限制条款,如果其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离职后几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工作、支付给你朋友一定的禁业补偿金,(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你朋友又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了本行工作,那么你朋友就属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按合同约定的处理。
估计你的朋友和原来的公司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规定了脱密期条款,而你的朋友在未过脱密期在另一公司从事竞业禁止的职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你朋友很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商业秘密侵权现在主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你说的案情太模糊,没法帮你分析
编辑词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以秘密窃取或者故意泄露、使用,或者违反约定,侵犯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
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渠道、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
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只要实施了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属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商业秘密,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有两种形式:
1、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故意侵犯;
2、过失,即应当知道于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侵犯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规定:
一、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述两个规定处以自由刑。
你的朋友解决方案:第一,证明你朋友没有从来没有泄露商业秘密。对方控告你朋友就必须举证,但恐怕证据难以收集。记得叫你朋友小心谨慎,别再向别人或者对方承认自己曾做过这件事。第二,从犯罪的特点入手:<1>你朋友是否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明显没有,对方亦难举证。《2》他所泄露的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商业秘密。(从商业秘密定义着手)《3》是否给原公司造成重大损失《4》泄露消息是否给你朋友带来实际上的利益,该利益应该是明显的 对方对你朋友举证能力有限,这类行为很难入罪,而且你朋友情节轻,最多单处罚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