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意义。
刑事公诉案件虽在各个阶段,承办单位不一样,如侦查阶段由公安或检察负责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负责起诉,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各个阶段互不相干。
在审判阶段,律师和检察院进行相关必要适当的沟通,当然有其必要的意义。虽然在法庭上律师与公诉人是对立的,但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最大限度的保障委托人权益,所以家属、委托人一定要信任、支持辩护律师的工作。
辩护律师也应该加强与亲属、委托人的沟通,及时向其示明沟通的目的,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避免造成亲属的误解。
有,律师的意见,检察院会考虑的。如果有理有据,他们还会采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