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时,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四等人在政治、经济、社会上有不同的规定。
元朝这么短命,说明四等人制是彻底失败的。
按照民族来划分等级,必然引起低等级的反抗
元朝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汉人、南人不得拥有金属刀具,十户人家只能共用一把菜刀,且菜刀平日里须寄放在保长家。
汉族儒家文化,绝对不能接受这种按民族来划分高低贵贱。
初夜权制度更是汉族人奇耻大辱。元朝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十户财产和女人,保长可以随时、随意取用;保长对汉人新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权,汉人娶妻后必须先将妻子送至保长家,三日后再接回。
从上面制度可以看出,汉人必反,而且汉人人口又远多于蒙古人、色目人。
蒙古人自1271年建国,到1368年退回到漠北,元朝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了97年,远远低于其前身北宋和南宋的各200年,更低于其后世明清的各300年。
这说明四等人制是彻底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