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双目失明
瘫痪
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多发性硬化症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
肺源性心脏病
脊髓灰质炎
终末期肺病
植物人状态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严重心肌病
重症肌无力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疾病末期。
国家哪些大病可以申请政府补贴或救济金
救助病种共包括10大类重特大疾病。
1、先天性心脏病:指经定点医院检查后确认可实施手术并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中的房缺、先天性心脏病中的室缺、动脉导管未闭合、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合并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
2、儿童脑瘫:在智力基本正常前提下,单纯性痉挛性脑瘫患者,经诊疗医院认定(部分儿童患者需要经染色体及心脏彩超检查)可以临床治愈的患者,术后恢复效果良好或需康复治疗效果明显者;
3、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低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中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及相关部门认可的可以治愈或临床疗效明显的病种;
4、妇女乳腺癌;
5、妇女宫颈癌;
6、临床治愈效果明显的10类重度精神病:心境(情感)障碍—抑郁发作、躁狂发作,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7、老年性白内障:视力低于0。 4且眼压正常者;有白内障患者且有青光眼的能够通过药物将眼压控制者;糖尿病性白内障患者,血糖必须控制在10mmol/L以下者;外伤性白内障患者和先天性白内障患者;
8、肾衰透析;
9、恶性肿瘤(不含妇女乳腺癌、宫颈癌);
10、器官移植及抗排异治疗。
关于国家重大疾病补贴政策有如下规定:
一、享受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等其他对象。
二、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入院时凭本人身份证即可通过结算窗口完成一站式救助。在市外住院的,治疗终结后,持住院收费发票、医保或农合报销审批表及相关医疗资料,到所属乡镇民政办公室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三、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主及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住院发票、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审批表、出院小结(记录)等相关资料。
拓展资料
随着深化医改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总人口覆盖率达9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左右和70%以上。
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进一步理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权益。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对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做出部署,要求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间数据信息共享的机制,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
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偏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2015年国务院部署各地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大病保险已覆盖10.5亿城乡居民,有效减轻了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家庭的费用负担。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大病保险业务累计支付300亿元,个案最高赔付111.6万元,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全国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大病患者支付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近12个百分点。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需要更好发挥“保险+救助”综合保障作用。
在加强制度衔接方面,今年1月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部署各地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文件明确了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地落实大病保险对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在内的困难群众实施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适度拓展合规费用范围和诊疗项目等倾斜性支付政策。
提出通过拓展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等方式全面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部署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更多便利,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参考资料:民政部关于强化医疗救助与医保等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我国有大病救助政策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按照大病救助标准、报销比例得到报销。那么大病救助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下面为您介绍。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必须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3.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带齐相关资料到镇(街)社会事务科申请;
2、审核,工作人员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受理,符合办理条件的,在事项办理期限内给予办理。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通过网上提交资料;
2、正式受理,相关部门审核资料后,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3、领取证照,正式受理后,在承诺期限内,申办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带备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实材料无误,领取证照。
民政局可能会有一些也可能没有,因为得大病的人毕竟不是很少.你可以在爱心筹上发布求助,爱心筹是目前来说最权威的大病救助平台,应该会有很多好心人愿意帮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