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与侄儿,舅舅与外甥女,堂兄妹。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3年)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这个定义既不是使用罗马法亲等计算法,也不是使用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按照中国法律门户网,“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即包括表、堂兄弟姐妹。这也是最常见的解释。
A\B\D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过这一范围的亲属,就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婶母属于外来的血系,自然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侄儿与婶母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A,B,D。
侄儿与婶母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只要不理会其他人的目光就可以结婚。其余A,B,D都是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
BD吧
都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