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志愿者反映去浙江苍南县社会福利院时,发现有两名智障男孩被护工套上铁链“拴养”着。而福利院护工解释:这两个孩子很不听话,常把衣服弄脏,只好将他们拴起来。>>滥用化妆品 易生脑瘫宝宝
所谓福利院何来福利?把人如同动物一样被铁链拴养?仅仅是因为智障男孩不听话?令人难以想象。
智障儿童虽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时也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意识和管理自己的行为,但是他们依然和其他所有人一样,都是有独立人格尊严的人,不是动物。仅仅为了工作方便就将他们拴起来的行为不能以任何理由免责。其行为严重危害残障儿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 狠心!四岁小孩竟因不会吃饭遭遗弃
对于残障儿童保护,我国是最早一批签署并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公约中关于残障儿童的保护方面,第一条内容就是:缔约国确认身心有残疾的儿童应能在确保其尊严、促进其自立,有利于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下享有充实而适当的生活。在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不能虐待儿童。
福利院负责接收和养活残障儿童,在建设和配备上都有相关的技术指标。而福利院的建设,也应该以合理照顾到残障儿童为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