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类的
“市辖区”为行政区划名称,较大城市划定的行政区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划定的行政区域通称为“市辖区”。一般各省的地级市划分的“市辖区”为县级行政区域,行政地位与县相同。四大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地级行政单位,地位相当于其他省份的地级市。上海市的浦东区为中国唯一的副省级“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为乡镇级行政区域,“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也包括镇与乡。
市辖区与其他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的一部分;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集中;居民为非农业人口,或者非农业人口占有绝很大比例;文化发达,经济以贸易和工业为主体。
设置市辖区的市有直辖市和地级城市。
中国行政区划
省级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
地级
地区
地级市
副省级城市
自治州
盟(内蒙)
省辖市
县级市
地级市
省会城市
副省级城市
县级
县
自治县
县级市
市辖区
旗(内蒙)
自治旗
乡级
县辖区
乡
民族乡
镇
街道
苏木
民族苏木
村级自治组织
村
社区
村级以下编组
小组
直辖市市辖区与地级市行政级别相同都是厅局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