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的基本标准: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可贷额度方可合并计算。
按照您的账户余额看,您只是连续缴存了9个月,不符合贷款条件。
若想在招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规定(如: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与当地经办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