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服中级法院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无回复,我该怎么办?

2024-11-16 21:33:4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裁定再审的期间是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民诉法第181条),符合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裁定驳回。同时《民诉意见》第206条规定了法院受理的应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不受理的用通知书形式驳回。
2、就你的情况而言,法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但是由于已经过了两年申诉期,所以法院是不会再受理你的再申诉的。但你可以采取上访的形式向法院领导反映你的情况,问题应该会得到解决的。

回答2:

一、该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2款有明确规定,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