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对方不按判决的内容履行判决。你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扩展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诉讼风险之一“判决得不到(无法)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两种可能:他确实没有财产或者他有财产而你不知道在哪里),法院是无法强制执行的。到时候法院会中止执行,同时告知你随时发现对方财产线索,随时恢复执行。
成年人的财产和其父母、兄弟、子女的财产是不相干的,他没有钱,绝对不可能执行他的父母、兄弟、子女的财产的!!
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要快,在判决书下达20天内就去申请。。。
否则他跑了,你找谁去?
但是法院起码可以限制他在履行职责前离开当地。。。
否则人跑了你去找鬼要钱啊~
他要跑了,那就是触犯刑事责任了,现在的状况还只是你和他私人之间的民事纠纷。
那倒不一定,除非他爸爸同意!
或者他本人发生意外了。。。
大晚上咒别人太不道德了,惭愧。。。
总之,LZ你想要回钱的话就先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肯定就对了。
45天以后还没效果就去法院上访~查询执行复议卷案。
不满意就再次申请,你申请次数多了,钱肯定就要回来了。
一个民事纠纷判完了,打个比方判该给多少钱。可是这个人没有钱给,名下什么也没有,要强制执行的话,你说还会不会拘留?然后拘留的话,还会不会下传单?再说名下没有钱执行不了,那个人说分期给可对方不干,你说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