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度。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
1949年到1956年,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通过三大改造,使全社会实现了公有化,农村实行合作社,工厂实行公私合营,到1956年完成,社会性质成为社会主义社会。新中国成立,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原因是摆脱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了新中国。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有以下特征:在社会形态上,它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在政治上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
扩展资料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以及周恩来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宣布就职。
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向各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
会议结束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各位委员集体出发,乘车出中南海东门,前往天安门城楼出席开国大典。下午3时,北京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广场,举行隆重的开国大典。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向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了压在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民主主义社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中国成立
新民主主义国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性质,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上建立起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度。
工人姐姐领导的,以工农联名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民主主义,1956年3大改造完成以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真正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新民主主义,1956年3大改造完成以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真正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