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并没拖欠工资,但有个员工辞职反咬一口,在仲裁投诉,说没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我司应该怎么办

2024-11-16 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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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双方都有益的事情,按规定办事不好么,抓紧把现在的合同都签掉。出现这样的事其实是你的违反了劳动法。辞职了之后到账的单子不算他的
如果你没有对不住他的,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
1、你私下找到这个员工谈,公司的制度就是这样的,可以在制度之外按实际提成折扣一下给他,因为他的离职,这笔回款需要其他人员去回。
2如果为一点钱闹僵,对他以后找工作也不好。好一点的公司,都会做背景调查的,除非他以后不想找工作或者简历去胡编,否则,一旦有公司调查到你这,你问他想让你怎么回答?
3、恶意带走公司的发票,有职位侵占的嫌疑,如果金额超过5000元,是有机会被判处3年以下处罚的。你到法院告他职位侵占,我估计他会同意和你和谈的。

再次建议朋友,到一个公司请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益。懂法、守法才不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回答2:

呵呵,这位老板,我一直在这里只帮员工解决这样的问题,看了你的情况我觉得还是应该帮你出下主意
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有几个重点是要把握的
1、他走的时候有没带走在你公司工作的证据,离职证明,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复印件,要带走了,现告你没签合同,你也没办法了,你拿不出一份他签名的合同,这样仲裁就很被动了
2、关于他带走公司的发票的问题,离职的时候的审批是很重要的,他走的时候有没书面的离职审批,还是只口头说了下然后你就放走了,要是没书面的话,那你们怎么证明他拿走了发票还是个问题
3、提成当然是不用给的,前提是你们的制度里没写工资包括提成
4、你现在这里提供的信息还不是很全,有问题的话可以发消息给我

回答3:

不签合同不对的,要被处罚的。辞职后结的款,公司因该给他提成,因为这比生意是他努力的结果。建议你的公司还是正规点,不然员工走时都闹一下,法律是不会支持您的。

回答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开始的第二个月就要付给员工双倍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回答5:

一码说一码,未签劳动合同是你在违法,他投诉的属于劳动争议,你反应的应走经济案件。他带走发票是否有证据,如果有证据你去法院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