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有用吗?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发工资,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和老板谈判;
2.向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也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的,但你要有证据,比如寻音和书面协议什么的更好。带上身份证去吧!
要有用工合同,劳动局才会管。
如果有合同约束是可以像当地劳动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