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都快一个月了,我给法院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开庭,法院说传票对方联系不到送达不到被告本人,问我

2024-10-30 05: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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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回答2:

送达传票是法院的职责,法院送达传票一般通过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几种形式。我们这的法院一般通过邮寄送达,本地的话会打电话让人来领取,或者直接送到当事人住所。你的这种情况可能是被告一直在躲着,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无法送达,法院会采取公告的形式送达,开庭时被告不到庭的话可以缺席审判,法院做出判决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你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协助承包法官送达,同时积极和承办法官联系,以求尽快解决。民事案件一审审限应该是6个月,只要没超审限,法官在期限内的安排都是可以的。

回答3:

等到传票送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