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乙巳年))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考试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至于秀才就更不计其数了)。
科举制度形成于隋唐,比以前的用人制度是一大进步,明清科举考试分三级进行,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即省试),中试者称为举人;再把全国的举人集中到京城里举行“会试”,中试者在宫殿举行“殿试”,根据成绩高低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等,一甲第—名叫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其次为三甲,同进士出身。科举考试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每次有六千多举人参加,取三百名进士。
清代科举制度大体仿明,略有变更,更加繁密周详。清代还举行了三次制科(特别科)考试。即康乾时三科博学宏词,光绪三十九年经济特科。此外,乾隆年间共举行六次翻译科考试,可谓创举。清朝会考特重书法,如著名学者龚自珍就因“卒以楷法不中程、不列轨等”。著名进士有禁烟大臣林则徐、介绍西方思想的学者魏源,军机大臣光绪帝的老师翁同和、洋务派领袖曾国藩、李鸿章等。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对中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
1300年的科举制度几乎占据了中国两千多年帝国历史五分之三和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历史之长,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中国的科举制度从宋元以后东渐西传,越南、日本、韩国、朝鲜,在其国内都较长时间仿照中国推行过科举制度;法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作用和重要影响。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中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五权宪法》)。
中国的科举考试内容到明代以八股为主,即“八股取仕”。它逐步成为僵化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因此,吴敬梓才写出了《儒林外史》这部讽刺科场的不朽名著。到清朝末年,在封建社会制度行将灭亡之际,发生了戊戌变法,“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已成为历史的必然。1905年清政府颁布了停止科举的上谕。从此,1300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结束。
严格说来,中国的科举制度应分为文举和武举(文科和武科)制度。武举是专门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武举制度是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置,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除。其考试程序与文举基本一样,只是内容与时间的不同。在中国科举史上,自唐以后,历来是文武两科,殊途并进。但是,中国的科举制度历来重视文科,文科一直占据科举的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