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 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 假若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4. 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年一级人民法院依照 审判监督程序 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但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提出新的理由,且符合再审法院原因的除外;
5.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可以申请再审.
特别程序的案件不可以再审. 离婚和收养子女关系的案件也不可以再审.
其他的话貌似没了吧
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