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作废发票方法如下:开票后,未抄税,在发票系统里有作废发票的功能,找到这张发票,直接点作废就可以了。如果开完后,进行抄税处理了,发票不可以作废,让对方单位开拒收证明,在开票系统里做红字,税局申请红字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是当月的话可以直接作废: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要作废的发票注意仔细核对点作废.要把作废的发票所有联订在一起写上作废.如果是跨月的话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帐具体问一下税局,有的要去税局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