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要缴纳电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而电梯属于共有部分,所以需要交纳电梯费
扩展资料
1,根据《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中所附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表》中,电梯费的全称为“电梯日常运营及维护费”,而这一费用分别由,电梯电费、电梯维护费、设备保险费、年检查费和其他支出组成。
2,《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用途还有收费标准有着非常明确的规范,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而电梯是属于公共设施的。
3,《物业法》第72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百度百科
业主居住在一楼也要缴纳电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所谓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是指全体业主对自家大门以外的区域包括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等。 业主对于电梯作为所有权人来讲,享有权利的同时就负有维护的义务, 一楼业主和顶层业主都是电梯的共同所有权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业主以前述理由所提的抗辩属于权利滥用,有损业主自治机制和物业服务秩序,所以不应得到支持。因此,一楼业主和顶层业主同时电梯的共同所有权人,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电梯服务,一楼业主就应该和顶层业主负担相同的义务。
扩展资料: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成员权)三个部分组成。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权力的组合,而是一个独立、统一、整体的权利。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拥有了专有权就必然拥有共有权、管理权。
参考资料:
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百度百科
需要交纳。
电梯是楼内全部产权人的共用财产,因此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理应由楼内全体产权人共同承担。但作为电梯运营管理部门,必须保证政府规定的电梯运行时间,即6:00-24:00不间断运行,24:00-6:00应有人值班,而且必须保证层层停梯(未设计的除外)。如果服务有折扣的,收费也应有折扣。
扩展资料:
电梯安全使用须知
1、使用电梯时,欲上楼者请按向上方向按钮,欲下楼者请按向下方向按钮。
2、电梯抵达楼层后,乘客应判明电梯运行方向;当确定电梯运行方向与自己去往的方向一致时再进入轿厢。
3、乘客可以按电梯内操作面板上的“关门按键”关闭电梯门;电梯门扇亦会定时、自动关闭,乘客切勿在楼层与轿厢接缝处逗留,以免被夹伤。
4、乘客进入轿厢后,通过按动楼层选层按钮确定电梯停靠楼层。乘客不得倚靠轿厢门。
5、电梯均有额定运载人数标准。当人员超载时,电梯内报警装置会发出声音提示,此时乘客应主动减员,退出电梯。
6、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可拨打轿厢内报警电话寻求帮助或等待救援。切不可擅自撬门,企图逃离轿厢。
7、保持轿厢内的清洁卫生,不在轿厢内吸烟、随地丢弃废物。
8、 乘客要爱护电梯设施,不得随便乱按按钮和乱撬厢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管理协议
电梯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的,收费的话是不合规的,电梯的维修费不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的,如果电梯需要维修,可以采取业主自筹或者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来进行维修。
一楼住户也要交电梯费?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这是不合理的。6月29日,家住皇姑区某小区的赵女士向记者提出了她的异议。
业主:不受益为何要交费
赵女士告诉记者:“我家住在一楼,根本用不上电梯,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的工
作人员让我交电梯维修费,每月每平方米0.2元,对方说都得交,否则不给办理入住手续。”
赵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的解释是:“电梯是楼的一部分,所以全楼住户都有维护的责任,无论楼层高低,这项费用都要交纳,住户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售楼人员已经讲明了道理,而且我们收费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审批。”
记者就一楼住户是否缴纳电梯费问题了解了其他一些小区的情况。沈河区某社区的业主白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小区一楼的住户是不用交电梯费的,他们在电梯上得不到益处,所以不交费很合理,我们楼上的住户也都很理解。”
铁西区的年先生则有不同意见,他认为:“电梯属于公用设施设备,在产权上属于全体产权人共有,对于共有财产的维护管理费用应当由全体承担,所以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由产权人分摊。如果位于一层的业主以不使用电梯为由而拒绝交纳电梯费用,其他二层或三层的业主也可依此类推,这势必影响该栋楼全体业主的权益。”
沈河区的陈女士则提出人性化的建议:“业主大会可就此商议,做个梯度收费标准。或者在取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免收一层业主的电梯维护费。”
物价:一楼不交费有条件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市物价局,该局收费处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沈价发〔2004〕1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高层住宅楼电梯收费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高层住宅楼设有地下停车场的,一层住户应交纳电梯运行服务费,高层住宅楼无地下停车场的,一层住户可不交纳电梯运行服务费。”
该文件同时规定,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按月或按季收取,每月每人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设有电梯的高级公寓、商住楼和中高档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已经确定含有电梯运行服务费的,不得另行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
记者了解到,赵女士家楼下无地下停车场,所以按规定,一楼可不交电梯运行费。记者同时查询获知,在市物价局就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对电梯运行服务费没有特别说明,规定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链接:其它城市相关规定
国内其它城市,在电梯运行费对一楼业主的收取问题上,规定也不尽相同,但大多对一楼有“优惠政策”。
重庆:住宅电梯费按常住人口计算(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第二层业主自愿不乘坐电梯的,可不收电梯费,从第三层开始计收。高层住宅电梯可实行月票和次票,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月票票价:(1)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2)按常住人口计算:每人每月10元计收。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扬州:《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住宅楼带有电梯的一楼住户,可以按规定标准优惠20%缴纳电梯和水泵运行费。
北京:电梯起始层为住户的住宅,每建筑平方米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电梯运行维护总费用/(产权登记建筑面积-70%电梯起始层住户建筑面积)×30%。其他楼层住户每建筑平方米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电梯运行维护总费用/(产权登记建筑面积-70%电梯起始层住户建筑面积)。另外,还根据不同的楼层按照15层及以下、16-25层、26层及以上为标准分别以10层、20层和3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也增减1%,但总的增减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