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的职责
(一)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 (二)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 (三)主持庭审活动; (四)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 (五)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 (七)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配合审判长审理案件
主要就是结合实际案件说出你的看法,你认为该怎么处理案件
注意要找出关键点,你的意见一定要有法律根据
配合审判长审理案件,并提出自己的法律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