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24-11-17 11:33:0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第一,落实“两个责任”是适应当前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来认识,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担当起“两个责任”。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都明确了各级党委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提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可以说,明确“两个责任”,是《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落实,是对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的理清和规范。第三,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两个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害所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要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取得更大成效;牵住了这个“牛鼻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会更好形成,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目标才会得以顺利实现。第四,落实“两个责任”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实际需要。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在一些地方和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两个责任”仍存在着对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这些问题不解决,“两个责任”就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正,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回答2:

一是组织召开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县委书记陈军在会上对“两个责任”的落实进行了强调布置,要求各党委(党组)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县委主要领导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了2次。县纪委书记就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谈了各单位一把手。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深入联系单位和联系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宣讲、约谈和督导检查活动。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各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机关各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加强对“一岗双责”的监督管理,对全县各个县直党委、部门党组、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建立“两个责任”落实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与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对责任制考核成果运用,对考核结果分类排名并全县通报。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转发《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各机关单位自行编制年终考评个性指标及分值。组织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对全县10个镇、3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分类排名并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