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我是法院给判的

2024-11-20 2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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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办,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相关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一、签好的离婚协议丢了怎么补办

补办,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相关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

二、怎么补办离婚协议书?

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三、离婚协议丢失会影响再婚吗?

如果您丢失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

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您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后,就能够进行再婚登记了。

四、为什么要保管好离婚协议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所以,若您婚后再次发生财产分割、抚养权之类的纠纷时,保管好离婚协议可以当作证物提交给法院。

综上所述,其实离婚协议书补办的流程并不麻烦,在民政局都是有存档的,双方可以根据指定流程进行补办。但是如果对抚养权还有离婚财产反悔的,那么都是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的,双方签订之后协议是生效的,有法律效力的。

回答2: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法院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办。可以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婚姻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民政局的公章即可。

  如果您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掉了,那么在复印离婚协议书时,您还需要带着个人的身份证,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

回答3: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回答4:

离婚协议必须通过民政局备案并发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才能生效,所以离婚协议丢失没关系,如果当初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就到民政局去开证明,如果是法院调解的就到法院去复印调解书。如果仅仅只有离婚协议而没有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出文,实际上是没有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的,即并没有离婚。
房管局所要文书要证明去办产权过户的人只有此一人才有继承权。
如果女方长时间找不到,可到法院起动特别程序宣告死亡,或离婚诉讼公告送达。
具体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