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自然月中,相同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评价计分不得超过6分(以淘宝订单创建的时间计算)。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 2)若14天内(以淘宝订单创建的时间计算)相同买卖家之间就同一个商品(无论成交几件)进行评价,多个好评只计1分,多个差评只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