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级残疾,有残疾证,可以申请低保吗?

2024-11-18 2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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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低保申请,是需要根据公民家庭总体收入等情况才可以判断的,单凭具有残疾证是无法决定是否可以申请低保的,需要公民到当地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为准。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扩展资料: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

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坚持应保尽保。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坚持公平公正。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法规制度,完善程序规定,畅通城乡居民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动态管理。采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报告和管理审批机关分类复核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参考资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回答2:

  低保申请,是需要根据公民家庭总体收入等情况才可以判断的,单凭具有残疾证是无法决定是否可以申请低保的,需要公民到当地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为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回答3:

办理低保应具备的一些条件: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只要你是符合上面的条件,你就可以去你那里的民政部申请办理低保了。

回答4:

能不能入低保得根据你的家庭收入来看,你可以先提交低保申请,让工作人员给你核算一下符不符合条件。

回答5:

我是左手残疾,我去找村民委员会办理残疾证,村委会不办还说办着没有用,后来去找很久才办到,办到村委会看都不看,找不到工作,没有办法维持家里生活,公婆今年70多岁了,三个小孩读书,靠老公一个人在外地打工,每月收入3千~4千元一月,我照小孩和老人,到去找工作,就是找不到,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