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厂工作没有签合同去辞工老板说写辞工书,下个月走今天去写辞工书老板说年底了不批准执意走没钱

2024-11-18 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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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
注意:法律条款说的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没有说“申请”,不需要谁批准,也没有附加条件。
单位违法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