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保险关系已经可以全国通转,只需到社保局提供新单位的社保账号及相关手续。2、看你今后的发展。3、保险停关是不会影响的,如果你是单位购买的险而不是商业险的话。它只是总计交够15年就行。4、你缴纳保险的比率与现行交费地方统一,领取也一样,如果要转回另外地方领取,则按当地规定领取。
我只是说的公司购买的国家实行的社保,不代表商业险
1、不能。非北京户口,不能办理转入。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还需要是城镇户口。
2、在北京,只能新建账户缴纳。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把社保转回户口地。
3、没法转移。关于中断缴费,能否办理补缴,这要根据当地规定,个人一般是不能补缴的。
4、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社保的收费是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走的,个人交费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交费范围.也就是说社平工资涨了,社保缴费也跟着涨.而这里的社平工资之的是各地区的社平工资.所以缴费有差异.
领取也是同样道理,北京社平工资高,领的也就高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分几个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10年120个月)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如果可以补交的话,你在哪里缴费都是一样,你领的养老金要按北京的支付标准走,肯定缴费就要按北京的标准执行,那么中间的差额肯定要你自己补交.
那要看你的保险合同是否终止。我建言不是很多请你到当地社保局去当面了解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