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居民医保了可以在省内别的城市使用么

2024-10-29 0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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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郑州市居民医保可以在别的城市的医院住院使用,首先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转诊,备案转诊后就可以转到其他城市的指定医院进行就医了,异地就医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的转诊。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急诊异地居住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办理转诊转院:

(一)经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或不能控制病情发展的疑难病症;

(二)定点医疗机构不具备诊治、抢救危重病症患者条件;

(三)定点医疗机构缺少必需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四)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参保人员要求转入低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五)其他因病情需要。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急诊异地居住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参保人员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往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当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审核备案手续,到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未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其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类别标准执行,乙类药品的首付比例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首付比例为0%,自费费用由个人负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类别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执行。

第九条  参保人员从定点医疗机构转入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应当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签字盖章并报送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其中:

(一)市本级参保人员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类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二)县(市)参保人员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本县(市)行政区域内一类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本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类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急诊异地

回答2:

1、从2016年初开始郑州市医保可以在河南省内异地使用;2015年7月16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改革薪酬制度,在今年年内全部实现城镇居民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2、由此可见,在2015年年底之前郑州市医保是不可以省内异地使用的,但是2015年年底之后就可以异地使用了。
参考http://zz.bendibao.com/news/2015716/49353.shtm

回答3:

不可以,目前郑州医保不可以异地使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