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纲领》规定的新中国的性质是什么?

2024-11-21 1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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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即人民民主国家,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工农联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规定了中国的政体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扩展资料

依照《共同纲领》的规定,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分三步来进行。

在新解放区立即建立军事管制,由上级派干部主持当地政务,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并且召集各界人士座谈会,以建立和当地群众的联系。

当地人民政府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由各单位推选或政府特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政府的咨询机关,可以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议,反映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中,由各单位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增多,由政府特邀的代表逐渐减少。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渐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人民政府委员会。



回答2:

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即人民民主国家,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扩展资料:

《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它肯定了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宣告了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统治的结束和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建立,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它确认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回答3:

你好,《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性质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切记不是社会主义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