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用的,劳动局可以帮助解决工资问题。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真的有效,那中国就不会有拖欠工资的情况了。
如果老板无故拖欠工资,当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甚至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立即给你工资。但在现实中,老板有时也会资金周转困难,作为员工要稍有耐心。当然,作为老板也应该及时跟员工进行说明,争取大家的理解。
事实上,老板如果确实没有现金,劳动局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