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获得筹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扩展资料:
民办教育办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2、实施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但是,民办学校应当将其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
3、实施高级中等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是,该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达到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其所选用的教材应当依法审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暑假办辅导班是违法。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第三条第二项:
治理语文数学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将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严禁开展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的宣传,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知识教学类(如语文、数学、奥数等)学前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尽管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试图从供给层面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但学校对于优质生源的需求,使得违规培训仍然顶着各式各样的名头普遍存在于各大培训机构。
面对分班考试、成绩排名、按分录取,为了给孩子赢得尽可能多的时间备考,为了让孩子在考试中尽可能取得高分,“超纲超前”的暑期培训班反而成为家长眼中的“苦口良药”,对于不少家长而言,现实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应该“提前教学”,而是“提前多久教学”和“提前教多少”。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暑期班:违规培训为何不消停?
是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获得筹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暑期班屡禁不止的原因:
客观地说,暑期将孩子送到补习班确实是部分家长的无奈之举。由于孩子在家无人照料,不少家长都煞费苦心地为孩子的暑假设计着补习计划。或上辅导班,或上特长班,一拨接一拨。不仅后进生在补习,一些优秀学生也在补习,不少孩子甚至比平时上课时间还累。过度的补习,让孩子身心俱疲,甚至产生厌学的心理。在抱怨和不满后,“离家出走”的极端情况就出现了。
对于多数家长来说,强制或变相强制孩子参加补习,表面上看是“为孩子将来计”,但实则是对儿童成长和教育规律的无知。自以为是的关心,实则剥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权利,侵蚀了孩子自由发展的空间,不利于他们的未来发展。
孩子承载着家长的期望,教育承载着孩子的未来,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家庭共同的期待。面对现代社会日益增大的竞争压力,家长也充满了焦虑与困惑。必要的补习可以存在,但盲目选择补习,以扼杀孩子本该享受的快乐暑假为代价去缓解焦虑,有点本末倒置。
不能眼中只有补习没有“孩子”。况且,补习也不是提高孩子学习成绩和竞争力的唯一途径。既尊重孩子兴趣,同时也找准了孩子薄弱环节的补习,才值得肯定。
最为根本的是,社会各责任主体要协同努力,共同营造适宜孩子快乐成长的社会环境,打开应试教育的枷锁,让学生早日摆脱“唯分数论”的绑架。领略祖国大好河山,体味游戏的快乐和童真乐趣,同样是暑假的应有之义。把真实快乐的暑假还给孩子,这是全社会应共同冷静思考的课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正规的辅导班不能满足巨大的市场刚性需求,催生出很多大学生违规辅导班的产生。非法办学机构种类繁多,有的场所较为隐蔽,监管难度教大。对于违规开办的辅导班,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往往会下达一个通知告知其违法,但是要取缔、查封,还需要报当地政府,请政府协调综治、 公安、工商、 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配合。
建议学生家长在选择辅导班时须谨慎,尽量选择那些有资质和办学许可的正规辅导班,应签订协议或合同,索要发票并保管好,为发生纠纷做好维权准备。
如果是以学校的名义办班,就要有办班的资质,否则违法。
如果是以个人的名义,那么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务合同。订立合同要双方自愿,否则也违法。